首页 怎么样去引进新的人才 盐城人才引进违约会怎么样,盐城人才引进放弃

盐城人才引进违约会怎么样,盐城人才引进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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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一博士青年教师因「高校承诺的住房条件不实」向高校辞职,反被高校索赔138万?

教师辞职反被高校索赔138万,这是去年发生在盐城工学院的一个“旧闻”。作为高校人事工作者,真经去年就关注了这件事。从事情经过来看,盐城工学院此举简直是高校届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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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老师2013年入职盐城工学院,当时学校承诺给人才公寓,然而几年来却一拖再拖,最后告知无法分房。除了住房以外,学校在专利申请奖励上更改政策,也造成了老师的经济损失。这位老师因此选择辞职,结果学校要求老师赔偿138万。这样的操作,实在是让人大跌眼镜。

真经做过多年的人才招聘工作。此前在接待应聘者的时候,也有很多应聘者带着质疑的口气问:贵校承诺的安家费、科研经费都是真的吗?说实话,听到这些问题我也很郁闷。这些待遇都是我们红头文件里白纸黑字写着的,我们怎么可能抵赖。当然,由于待遇是分层次的,我们宣传的时候可能会强调最高100万之类,但那是给长江杰青的,给普通博士的,请往下看。

老师进校后,我们都会和老师签订正规的聘用合同,该给的钱我们也一定会按时拨付到位。如果住房或者仪器设备等承诺的待遇,因客观原因无法兑现,我们会协商用别的办法弥补。据真经了解,绝大多数部属高校、省属一本高校,在这方面做得都没有问题。毕竟,高校的品牌,是钱买不到的

当然,我们这些高校里面,也不是没有人辞职,有些人因为家庭原因,或者职称评不上,或者有更好的出路,我们也是要按照合同对辞职者进行索赔的。不过,我们的索赔是按实际服务期和约定服务器折算出来的。比如合同签的是五年,而实际工作了3年,那么,我们发放的安家费五分之二需要退回,科研经费则直接冻结,已经投入的不再追回。应该说,我们这套政策,合法合理,至今也没有遇到老师提出异议。

而盐城工学院,在这次事件中至少有三点做得不对:

第一、自己违反约定在先,没有按照约定兑现住房,最后连过渡房都给收回了。某种程度上说,属于虚假招聘宣传。

2013年,海外归来的博士刘老师等人在江苏省盐城市盐城工学院的招聘简章中对其提供的房子、安家费和科研奖励政策等福利待遇心动,决定入职江苏省盐城市盐城工学院。

1、学校提供的过渡性居住房屋租金不断上涨。

2、人才公寓无法兑现,从一期拖到二期,二期拖到三期,最后不了了之!

3、科研奖金大打折扣……

4、刘老师提出辞职,却被学校索要138万元赔偿款。

1、《合同法》规定:

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3、学校利用丰厚的薪水来吸引人才,结果又不履行承诺,反而以提高违约金来限制人才的流失,本身就存在过失!赔偿138万,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1、这个例子具有很大的典型性,很多海归博士回到中国,但是相关企业却留不住。在入职前许以丰厚的薪水,入职以后却以各种借口推脱不兑现承诺。遇到各种好事都要用论资排辈,任人唯亲唯熟,让人才得到排挤!这也是国内很多地方留不住人才,通通往外跑的一个主原因!

这样的高校应该是非常另类的高校,一般博士引进都会予以安家费、科研经费和奖励费用(随工资发放),博士毕业进入高校就跟嫁女儿有点像,科研大拿自然拿的嫁妆就多点,所以承诺的东西一定要兑现!当然作为一名青年教师,也能够深深感受“青椒”的不易与艰辛,上有老下有小,照顾家庭照顾学业专心事业,作为一名博士也能体会到博士毕业的分量和沉重,以及做出未来事业选择的决心!既然来到这所高校就要为这所高校奉献自己的青春和热血!而上述高校的种种行为未眠让人心寒!既然过不下去了,分手是可以的! 之前的承诺不但没有兑现,分手还要分手费!典型的强盗逻辑!!应该予以谴责!


这事儿说的就是江苏盐城工学院吧?2013年,刘老师看到了盐城工学院的招聘章程,文件明确说明了安家费,科研奖,住房等一系列的福利政策。刘老师很动心,于是就入职了盐城工学院。没想到,这看似美好的一系列政策,反而慢慢变了味道。

刘老师办理手续正式入职之后,遭遇了房租上涨、人才公寓迟迟不能兑现、科研奖金大幅缩水的情况。似乎这份工作也不像当时想象得那么美好,所以刘老师提出要辞职,但是却被学校索要138万赔偿款。

据刘老师说,学校曾经同意把一期人才公寓分给他,但是报到的时候学校却声称房子不久前已经分完了,没有刘老师的份。此后给刘老师提供了过渡用的住房,每月收425元租金,承诺二期人才公寓一定会分配给他,他也就接受了。

时间到了2015年,第二期人才公寓也要开始分配了,刘老师又被学校告知,这次的分配要按工作年限来分,自己必须要等到三期才有房子分。

在科研奖励方面。学校在后期的政策也并不像当时宣传的那么好,对此学校的答复是:用来宣传时,使用的是讨论稿,并不是正式稿。

刘老师还说从2013年到2016年,短短几年时间。学校的各个学院招聘了100多位博士,这当中大多数的人都没有落实当时承诺的待遇。

2018年10月份,刘老师提交了辞职信,但学校不批准,并明确表示:如果想走就算违约,要按合同规定赔偿138万元。

大学,在普通人的眼里是庄严的学术机构。公然出尔反尔,并且提出索赔要求,这是一个大学该有的样子吗?

如果学校认为提出138万元的赔偿属于合同约定中合法行为。那是不是应该先落实一下这100多位博士的待遇问题?毕竟这也是你们曾经承诺过的。

你曾经遭遇过劳资纠纷吗?你当时是怎么解决的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盐城人才引进违约会怎么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盐城人才引进违约会怎么样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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