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的钱可以不赔吗,人才引进会给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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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试用期不买社保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仲裁是否会支持?
您好,我从事十几年工厂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对于试用期不买社保的公司,这种情况太多了,但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劳动仲裁是否会支持呢?究竟怎样的处理流程才能会得到支持?
一、不买社保属于被迫离职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里的确有一些条款,员工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试用期的员工同样适用。而其中“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就是其中的一点,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直接向公司提出被迫离职,同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这种情况下,公司肯定不会主动给这个补偿,需要通过劳动仲裁。
二、试用期以此被迫离职,能拿到多少补偿金?
我们知道,试用期最长就6个月,所以,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那就是0.5月的工资,那这个工资就是按照试用期的工资作为标准。
三、这种情况下,如何操作才能得到仲裁的支持?是否值得这样去做?
其实在这个时候去被迫离职,并劳动仲裁是最不划算的,毕竟经济补偿只有0.5个月工资,要花费2个月时间,有点不划算。但如果真的决定好这样去做,那么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做才行!
1、首先要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理由不能是个人原因离职,而是“因为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是被迫解除劳动关系。
2、要能证明自己有送达给公司知晓。最好的方法就是以邮寄的方式通知公司,然后保存邮寄的记录。
3、还要准备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这些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一是证明劳动关系,二是证明自己的试用期工资额度。
基本上有以上这些证据,就会得到劳动仲裁的支持,另外你还可以去社保部门要求公司补缴这期间的社保。但是否值得这样去做,得自己评估!
当然会支持了,根据法律规定,不管是试用期还是正式员工,用人单位都必须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公司以“试用期不买社保”为由,不给员工买社保怎么办?
1.保留证据
如劳动合同是否有注明在试用期内不买社保,或是让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申请书》等,保留原件。
2.辞职
这种情况立刻辞职,辞职原因就写“公司未按时缴纳社保”,只有这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交辞职报告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公司同意。
3.申请仲裁
做好以上两步之后,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月数或支付经济补偿。
但鉴于企业的这种行为,一般不会轻易妥协,更不会轻易补缴社保,最多赔点钱了事。
最后,仲裁是很费时间的,如果不想耗时间,可以选择举报投诉,由相关部门来督促公司未员工缴纳社保。
先调查清楚公司不给买社保的原因,这个不买社保的缘由是决定自己的补偿请求能否得到实现的关键。
正常情况下,员工入职后单位应该给员工购买社保或开设社保账户。因为试用期的员工不一定成为单位正式员工,单位会考虑延迟给员工开设社保账户,这种情况虽然不合法,但是现实生活中非常常见。
作为员工发现单位不给购买社保,应该先找单位负责人协商了解不给买社保的原因,单位没有合法合理理由的,员工通过录音录像搜集拒绝购买社保的答复后,再向社保局投诉举报,并以此提出辞职要求单位赔偿损失,几率能大一些。不然,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会支持你的补偿请求。
试用期工龄很短,又没有为单位做出太多贡献,公司能在试用期购买了社保已经不容易。如果员工不够努力又没有积极争取在单位的相关权利,遇到不如意就直接找出单位的法律漏洞要求赔偿损失或者给予经济补偿,基本不可能实现。劳动仲裁等部门非常重视员工与单位的实际互动,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对等问题,不会随意保护员工主张赔偿损失的请求。
如果自己在试用期内不想与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走人即可。自动离职没有任何经济补偿金,员工在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前提下,单位不可以克扣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也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对员工要求条件不多,一般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基本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不过不会发生经济补偿金问题。
单位不给购买社保,员工的操作方法应该是及时向社保局投诉举报,而不是等待时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损失。这种选择对员工不利,社保问题劳动仲裁也不会受理,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理由虽然充分,但很难拿到补偿金或赔偿金。
我们建议题主无论是否继续在单位就职,必须先联系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协商补交社会保险或五险一金,当单位不同意你的诉求时,你再拿起法律武器,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损失。或者向单位所在地社保局投诉举报,拿到社保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届时题主权利会得到相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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