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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专家顾问团实施方案最新(华安县专家顾问团实施方案公示)

人才无忧网 如何培养人才 2023-11-28 12:38:12 354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6〕21号),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漳委发[2017]14号)和《中共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华卫[2017]59号)文件精神,坚持“不求一切、只求物尽其用”的原则,灵活聚集国内外人才资源,推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优美的新华安加快建设。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华安县专家顾问组(以下简称顾问组),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华安县专家顾问团实施方案最新(华安县专家顾问团实施方案公示)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紧扣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坚持稳中求稳。我们要坚持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赶超,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全力推进“抓产业、抓产业”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生态旅游“三篇文章”,着力补齐交通“三大短板” 、教育、医疗卫生,诵读茶、林、竹“三字经”,充分发挥专家人才资源,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优美的新华安,我们将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2、顾问团成员遴选条件

顾问团队的选聘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县委人才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具体实施部门要结合实际,参照《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相关人选条件,选聘一批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专家。专家顾问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具有丰富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熟悉本领域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强烈的工作责任感,能够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地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和建议;

4、身体状况良好,能够投入履行专家顾问职责所需的精力和时间。申请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5、关心和支持华安县经济社会发展,热情做好决策咨询和论证工作。

此外,大学教师和科研院所人员应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政策水平高、社会资源丰富的中央和省市政府退休学者型领导干部、市级以上国有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主要成员也可参加专家顾问的选拔和聘任。

3. 咨询团体选择类别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第一批顾问组总人数原则上控制在20人以内,初步设立十个类别,即:产业发展顾问组、税务金融顾问组、依法设立茶叶发展咨询小组、乡村振兴咨询小组、全域旅游咨询小组、国土空间规划咨询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咨询小组、教育提升咨询小组、医疗发展咨询小组、县域治理咨询小组。

(一)产业发展咨询小组。由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园区的学者型领导干部组成;电子商务信息化及其他相关行业协会领域的专家;社会联系广泛、项目投资经验丰富或积极协助我县引进项目和资金的企事业单位。由人组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实施。

(二)财政、税务和财务顾问组。由财政、税务和金融系统领域机构、金融机构、电子商务及相关行业协会的专家或骨干成员组成,县财政局负责实施。

(三)茶叶发展咨询小组。由高等院校茶行业专家学者、农业系统茶叶专家、茶协会及知名茶企业负责人组成。县茶叶协会负责落实。

(四)乡村振兴咨询小组。由高校农业行业专家教授、新型致富专家、农村党建、生态文化领域管理人员组成,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五)全区旅游咨询小组。由全省旅游示范县主要机构成员、旅游规划发展部门、旅游发展行业协会专家、旅游投资公司主要领导组成。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落实。

(六)国土空间规划咨询小组。由国土城建系统学者型领导干部、城乡规划建设行业协会负责人等专家、知名房地产投资公司负责人组成。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实施。

(七)生态环境保护咨询小组。由环境保护督察骨干成员、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污染防治行业协会负责人、环境保护项目资金评审专家等组成。县生态环境局负责落实。

(8) 教育改进咨询小组。由教育系统管理专家、教育行业协会负责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育培训机构等组成,县教育局负责实施。

(九)医疗发展咨询小组。由卫生系统管理人员、市级医院管理人员、市级以上优秀医生、高校医学专家组成。县卫生局负责落实。

(十)依法治县咨询小组。由司法系统主要负责人、高校法学、社会治理方面的专家教授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专家组成。县司法局负责落实。

四、顾问组成员的职责

(一)参与调查研究。顾问组成员要参加或组织专家组参加华安县重大决策的前期调研和研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研究后提出决策建议或研究成果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提供科研指导相关领域工作不少于4次,其中来我县现场指导不少于2次,协助完成研究手稿或论文不少于1篇。

(二)协助规划论证。结合国内外发展趋势,协助我县制定实施“十四五”规划和中长期规划;结合我县发展实际,提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生态环境保护等信息。对重点任务提出前瞻性、可行性的发展规划意见,并进行评估并论证重大决策和计划。

(三)提出发展建议。邀请顾问组成员参加县两会,参加县内重大活动和会议,参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和事项的讨论和研究;顾问组成员经过研究论证后,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领域做出决策。每年至少两次提出关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决策参考。

(四)吸引投资、吸引人才。利用各种机会和人脉,积极推介华安发展环境,每年参与引进项目不少于1个;协助招商引资,积极对接,每年帮助引进不少于1名符合市人才考核标准的人才。

(五)开展培训交流活动。通过组织专题报告、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介绍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广泛交流经济、技术和投资信息,促进顾问团成员与华各部门、企业的沟通。安县。交流与合作。

五、实施步骤

(1) 推荐应用。各实施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根据咨询小组的遴选条件,经个人同意后,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申请。申报单位负责填写《华安县专家顾问推荐表》(附件1),并收集和初审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查拟聘用人员。推荐人选由县委人才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县领导审核批准后确定。

(3) 确认选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专家顾问拟聘人员名单,报县委人才办。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联合审议通过,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审查确定,由县政府颁发聘书。

(四)档案管理。县委人才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建立十类专家顾问信息档案,实行统一标准、分类实施、动态管理。

6、强化福利待遇

(一)交通、食宿保障。根据财务规定,往返旅费及相关食宿费用可凭收据向所属类别责任单位报销。

(二)基本就业费用。经研究并公示后,每年年初一次性向专家顾问发放2万元基本就业基金,用于咨询联络、调查研究、招商引资等必要费用。人才招聘。

(三)成果转化奖励。参加调查研究,形成研究稿件,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分享论文成果的,每篇给予5000元奖励;对协助规划论证、提出发展建议并有具体成果或产生具体项目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对有利于招商引资、促成重大项目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投资奖励;对帮助招贤纳士、引进优秀专家和人才的,奖励除按时兑现省市人才引进奖励外,按1:0.5的比例给予县级配套奖励;培训交流活动按照财政规定给予讲课费,培训班根据实际参加人数按照50元/人的标准给予经费补贴。上述优惠政策按照“一案一议”的原则,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准后分配。

(四)其他必要的保证。加强关怀关怀,每年组织一次慰问座谈会,听取咨询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慰问关怀。积极推荐表现突出的顾问团成员参加省市相关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思想理论水平,拓宽发展视野。加强政治领导,优先推荐符合“两代表一委员”条件的顾问团成员和各类表彰候选人。

七、加强管理服务和考核

(一)强化考核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遵循绩效导向、进出、动态调整、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考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考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由县委人才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积极配合、协助。主要考核顾问组成员履行工作职责、参与调查研究、协助规划论证、提供发展建议、招商引资、招聘人才、开展培训交流活动的情况。经评估不适宜继续任职的,终止聘用,不再享受相关待遇和保障,并要求返还基本就业资金;对违规违纪、弄虚作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其就业资格,追回相关收入,并追究责任单位的责任。或个人责任。县委人才办、县财政局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跟踪。相关资金使用不当或者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划拨资金可以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委人才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顾问小组的组建。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顾问组选拔、备案、管理服务、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牵头组织专家提供咨询和咨询的年度咨询工作。参与决策。评价。按照“谁推荐、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应用实施单位负责与专家顾问的日常沟通,落实专家顾问开展调查研究、专题研讨会、技术培训的具体安排及本县其他事项。建立联系制度,将顾问组成员纳入县级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加强与顾问组成员的联系交流,帮助解决顾问组成员的实际困难。建立月度报告监督机制。各责任单位每月向县委人才办提交进度报告。县委人才办整理汇总,报县领导审核。顾问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将作为县政府督察办的重点监督。对各领域责任单位定期进行检查,对履职中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启动,认真寻找推荐人,真正向顾问团队推荐各领域优秀人才,在全县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要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报刊等多种新闻媒体,开展报道专栏、电视采访、广播和网络宣传,开展顾问团宣传报道活动。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宣传咨询组工作,营造重视和支持咨询组工作的浓厚氛围。

附件:华安县选聘专家顾问推荐表.docx

中共华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 年6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