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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区教师人才引进(漳州龙文区教育人才引进)

人才无忧网 如何培养人才 2023-11-30 07:13:17 336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张维发〔2017〕14号)和《 《龙文区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十项措施》(章龙委发[2018]2号)等文件,是根据建设“教育强区”的战略要求,结合龙文的实际情况。

1. 对象范围

龙文区教师人才引进(漳州龙文区教育人才引进)

本办法所称人才引进,是指引进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管辖之外的名师、名校长或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硕士生等教育人才。原则上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女性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一、二类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2. 引入原则

教育人才引进坚持科学的人才观,遵循急需实用、能力优先、注重业绩的原则。

三、介绍方法

教育人才的引进可以采取输送或特聘、合同聘用的方式。

四、引进人才重点目标

第一类:国家级教学名师、名校(园)园长;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专家;教育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人才。

第二类:具有高级职称的教育人才;特级教师、省级名校(园)主任、省级教学名师。

第三类: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今后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告为准)全日制教育学硕士研究生; “双一流”建设高校(137所,今后如有变动,请以教育部公告为准) 全日制教育学硕士学位毕业生。

第四类:区市科研名师、教学名师、名校(园)园长;福建师范大学等省属一流大学及师范院校教育学专业全日制毕业生;符合我区“一流”建设高校急需学科(137所,今后如有变化,请以教育部公告为准)的“双考生”,符合岗位要求的非教育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5.相关福利

1.通过输送、特聘引进的教育人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体检、考核合格,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本单位公编。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批准名单,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福利。

2.合同引进的教育人才实行聘任制。引进人员不纳入我区教育系统人员编制。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薪资由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不会低于之前介绍的学校(单位)。 ) 薪资水平。

3、符合我区人才引进条件的教育人才,服务年限最短为5年。除享受事业单位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外,还享受以下相关待遇: 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10年期限的一类人才如有劳动(聘用)合同,可享受一次性落户补贴80万元(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支付),连续五年每月享受5000元生活补贴;第二类人才若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10年期劳动(聘用)合同,可享受一次性落户补贴60万元(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支付),连续五年每月发放4000元生活补贴;第三条此类人才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10年期劳动(聘用)合同的,可享受一次性落户补贴40万元(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支付),并连续五年每月领取生活补贴。补贴3000元;四类人才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10年期劳动(雇佣)合同的,可享受一次性落户补贴20万元(自签订雇佣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支付),连续每月生活费补助2000元,为期5年。服务期和合同期未满的,所收到的奖励、补贴资金必须全额退还,并追究违约法律责任。

4、引进教育人才的配偶如愿意来我区工作,可由用人单位或当地政府按照“配对对应”原则予以妥善安置。引进教育人才的义务教育阶段或学龄前儿童如需就读我区公立学校,区教育部门将优先安排入学。有关单位和部门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6、介绍管理

每年根据龙文区教育人才急缺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相应学科专业教育人才专项引进。我们不下达指标、任务,旨在示范、引领。认定为引进的教育人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教学岗位、服务年限、违约责任等事项。在此期间,不得转让头寸。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达到最短服务期限后才能办理相关手续。通过合同招聘引进的教育人才合同期满时,双方经绩效考核后协商确定是否续聘。

七、介绍程序

1. 注册。有意向的教育人才须准确填写并提交《龙文区专业引进教育人才登记表》。

2.评估和批准。区教育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公室)负责组织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初步审查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核时,相关人员需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组织面试、体检、政审等,区引进教育人才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引进教育人才。候选人。

3、聘任公告。评审结果将在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公告无异议后,由区教育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报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并报财政局备案。

八、资金来源

引进人员的工资按照现有教学团队的工资渠道计算。剩余奖励补助资金由区教育局申请。经区政府审核批准后,区财政局直接分配人才所在单位,纳入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我区此前出台的政策重叠、交叉的,按照“较高、优惠、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本办法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解释由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