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人才培养方面通讯报道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人才培养方面通讯报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阿里女员工到底有没有被强奸?
关于#阿里巴巴女员工被侵害# ,两个疑问提出来:避孕套(若酒店配备)
和内裤是能定性案件的关键证据,现在它们在去哪儿了?
1.个人生活经验,我所入住过的酒店都备有避孕套,我没用过,只是好奇,拿着看过。这个酒店房间没有备备孕套吗?
2.如果该酒店和别的酒店一样房间备有避孕套,那么酒店备的避孕套去哪儿了呢?
3.内裤去哪儿了?如果张某有女性内裤癖,内裤该是被收藏了,那就是还在,有原装的交给警方检查提取内裤上的残留证据吗?
若张某不是内裤癖,他拿走内裤的动机目的是啥?
以我一个单身狗住酒店的经验,以前住酒店都会看到酒店里摆有避孕套,这个亚朵酒店会没有避孕套?这不合常识不合逻辑不合常理,或许是王用了酒店里的,为了不留证据,处理掉了,准备网购新避孕套代替。谁知被快递送到了前台而不是联系其本人亲自取,暴露了其购买避孕套的行为,无奈只好丢弃。
张某带避孕套去和拿走内裤的动机和目的是啥!出事第二天早上周女打电话给张某除了告知房号他们还说了啥?到房间里后又说了啥?张某带去未开封的避孕套却带走内裤,带来一样东西,带走一样东西,而这两样东西的原物本体都是案件的关键,这行为怪怪的,王某和张某有没有串通些啥?假如有被使用过的避孕套,这被用过避孕套现在在哪里?王网购又可能因被送到前台而不得不丢弃的目的和张带去的未开封的避孕套的目的是啥,是否为了掩盖啥?张某带走案件关键内裤有是啥目的,这内裤现在何处?说没有证据表明周某被强奸是基于找到内裤来证明的吗?若不是内裤提取物来证明没有被强奸,那只是因为没有证据,证据不足而已,因为关键证据内裤被张带走了,现在内裤在哪里,是否被找到?被清洗?被警方检查提取物,警方通报貌似没有说,从通报全文来看,没有提到检查内裤的事情,那么我认为大概率是警方也没能找回那条在不被处理的情况下能够认定事实的内裤,关于王某办房卡,为何酒店前台获得了醉酒的周同意给王某办房卡?可是胡某敏和另一个在杭州的同事却说周打电话迷迷糊糊不知在说啥?即使同意办房卡等于同意被猥亵或性侵吗?
你问的问题很八卦。人家有没有被强奸关你啥事?再说什么叫她有没有被强奸,你应该直接问当事人去。不过问也不一定知道有没有。关键要看她是不是诚实的回答你的问题。就好比你是个女的。和同事出去喝酒了,两人喝醉醺醺的,回到住的地方。你一下没控制住你们发生关系了。第二天你起来反悔了,说你同事强奸你。那你同事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除非他录了视频和录音能证明你自愿的。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在你身上已经找不到你俩发生过关系的证据了,那你又如何告人家强奸你呢?所以这件事只有天知地知他们自己知。
阿里女员工有没有被强奸,女方醉酒后失意说不清楚,但案件线索应该说得清楚。
1.作为一个女人,特别作为一个有夫之妇,应该知道名节的重要性。这么多人说她报假案,诬陷男方,我是持怀疑态度的。
2.曲一先后四次进出女员工房间,并在事后承认了通奸,但没有承认强奸行为。至于是不是强奸,他俩最清楚。
3.如果不是强奸,女方为什么报案?难道是网络炒作?也太得不偿失了吧?如果是想诬陷男方或置男方于死地,那么为什么男方藏匿或毁灭避孕套和内裤?如果女方毁灭证据,显然是于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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