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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平和县新招聘教师计划(平和县人才中心)

人才无忧网 如何招聘人才面试 2023-12-28 11:18:33 408

为更好贯彻落实《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张维发[2017]14号)和《优都英才》集聚计划(平维发[2018]3号)等文件精神、加大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力度,加强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措施。

1. 对象范围

2021年平和县新招聘教师计划(平和县人才中心)

本办法所称人才引进,是指引进本县教育主管部门管辖之外的名师、名校长或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硕士生等教育人才。原则上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女性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一、二类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2. 引入原则

教育人才引进坚持科学的人才观,遵循急需实用、能力优先、注重业绩的原则。

三、介绍方法

教育人才的引进可以采取输送或特聘、合同聘用的方式。

四、引进人才重点目标

第一类:国家级教学名师、名校(园)园长;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专家;教育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人才。

第二类:具有高级职称的教育人才;特级教师、省级名校(园)主任、省级教学名师。

第三类: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今后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告为准)全日制教育学硕士研究生; “双一流”建设高校(137所,今后如有变动,请以教育部公告为准) 全日制教育学硕士学位毕业生。

第四类:区市科研名师、教学名师、名校(园)园长;福建师范大学等省属一流大学及师范院校教育学专业全日制毕业生;符合我县“一流”建设高校急需学科的“双生”(137所,今后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告为准)符合我县全日制硕士学位毕业生岗位要求的非教育类专业和教育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5.相关福利

1.通过输送、特聘引进的教育人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体检、考核合格,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本单位公编。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批准名单,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福利。

2、合同引进的教育人才实行聘任制。引进人员纳入本县教育系统人员编制,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工资由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介绍前任职学校(单位)的工资。薪资水平。

3.通过公考在我县公办学校工作或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服务协议不少于5年的教育人才,按照《平和县引进优质教育支持办法》 《人才》(平和县人才[2018]4号)文件规定,可提供2万元至30万元的落户补助。安置补助资金分五年逐步发放。支付比例第一年为10%,第二年为15%,第三年为20%,第四年为25%,第五年为30%。每年补贴资金根据服务周期确定。采取一次性集中分配的方式。

4.通过公考在我县公立学校工作或经介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协议不少于10年的教育人才,除享受事业单位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外,他们还享受以下相关福利:

一类人才:可享受一次性落户补贴80万元(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发放),连续五年每月享受5000元生活补贴。

二类人才:可享受一次性落户补贴60万元(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发放),连续五年每月享受4000元生活补贴。

三类人才:可享受一次性落户补贴40万元(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发放),连续五年每月享受3000元生活补贴。

四类人才:可享受一次性落户补贴20万元(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发放),连续五年每月享受2000元生活补贴。

服务期和合同期未满的,所收到的奖励、补贴资金必须全额退还,并追究违约法律责任。

5、引进教育人才配偶愿意在我县工作的,可由用人单位或当地政府按照“对口对应”原则妥善安置。义务教育阶段或学龄前引进教育人才子女如需就读我县公办学校,县教育部门优先安排入学。有关单位和部门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6、介绍管理

每年根据平和县急需教育人才紧缺实际,研究确定相应学科专业教育人才专项引进。我们不下达指标、任务,旨在示范、引领。认定为引进的教育人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教学岗位、服务年限、违约责任等事项。在此期间,不得转让头寸。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达到最短服务期限后才能办理相关手续。通过合同招聘引进的教育人才合同期满时,双方经绩效考核后协商确定是否续聘。

七、介绍程序

1. 注册。有意向的教育人才须准确填写并提交《平和县特引进教育人才登记表》。

2.评估和批准。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并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核时,相关人员需提供相应的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县教育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面试、体检、政审等,由县教育人才引进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选拔引进教育人才。

3、聘任公告。评审结果将在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公告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财政局备案。

八、资金来源

引进人员的工资按照现有教学团队的工资渠道计算。其余奖补资金由县教育局申请。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直接拨付至人才所在单位。纳入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我县此前出台的政策存在重复或重复的,按照“较高、优惠、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本办法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解释由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中共平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于2021 年5 月28 日